「愛家共融祈禱音樂會」問題所在

利申:自稱基督徒,信耶穌。個人不同意同性戀,但認同社會存在對同性戀者的歧視,基本上支持性傾向歧視條例立法(當然細節上有斟酌餘地),皆因人人生而平等,所有人(包括基督徒)都犯了原罪,而一班罪人理應沒有資格去歧視另一班罪人。

(一) 只顧狙擊同志,漠視社會不公
眾教會(或基督教組織)連日來鮮有地不斷參與社會討論,全都是對焦着同性戀議題。基督教團體第一個被非教徒、甚至乎很多耶教徒所厭惡的原因乃是「忽然公義」。舉個例,為何梁振英先生身居要職,屢次陷入誠信問題,眾教會卻不發一言?耶穌說:「是就說是,不是就說不是。若再多說,就是出於那惡者。」關於這些,眾教會都知道,但他們選擇保持緘默。

不過一旦談到同性戀,眾教會就如臨大敵,彷彿同性戀者就是撒旦化身,大家要起來「為主守真道」。聖經說這是罪?噢,那幹麼不公開為梁振英先生講大話而禱告,這也是罪啊!沒有針對同志?大家還好意思說出口嗎?宗教團體總有自己的一套價值觀,但雙重標準才是最令人討厭。

(二)公開於政總祈禱,直接向同志宣戰
為同性戀者祈禱本應是好事,但為何要在政總聚集?據本人所知,聚集政總始於反國教運動,其原因乃是希望向政府施壓,並引起大眾注意。試想想,當同性戀者看到五千或五萬人在公開集會「為他們禱告」,會感覺良好嗎?教徒們有設身處地代入過他們的角色嗎?聖經當然有聖經的rationale(不是逆向歧視,拜託),但大家沒有選擇以更柔和的方式跟同志溝通,卻走出來「哂馬」,是為了同志著想,還是為了自我感覺良好?我不反對集會禱告,但於教會自己的場所內舉行則較為理想。即使主辦單位當初沒有「哂馬」的念頭,但集會無疑令同志與教徒的關係更趨緊張,何必呢?

(三)耗用45萬?傻的嗎?

看到有教會耗用如斯龐大的金額去籌辦是次集會,真的頗令人詫異。若果今日耶穌在世的話,我相信他會將這筆款項用在更有需要的人身上。45萬,可以用來餵飽幾多位露宿者?能解決幾多人的燃眉之急?難道基督徒,除了同性戀議題外就沒有更值得關心的事嗎?

P.S. 關於逆向歧視,當中的謬誤都已被三番四次解釋過,我亦不再拾人牙慧。

2 thoughts on “「愛家共融祈禱音樂會」問題所在

  1. 就是我們基督徒良久之來沒有為同性戀的問題發聲,社會上一面倒地只有他們的聲音,我們卻常常被這些人攻擊,他們不斷在網上惡言批評反對的人,又三番四次上街示威,更多次衝擊教會和基督教機構!但這些事總被人遺忘,大眾只知道我們反對的人是霸權,這都是因為社會上只有他們的聲音!現在已是迫到埋身,提出一條惡法來禁制我們發言,難道還不能走出來表達心聲嗎?

    • 朋友,請平心靜氣聽我說幾句。這條法例理應不會禁制我們發言。第一,法例可以有宗教豁免。第二,只有相關範疇如工作、教育等等會被包括在內。我們可以不認同同性戀,卻不應歧視同性戀者。受到衝擊,是因為我們不同意同性戀,還是阻止保障這班同性戀者?我相信是後者居多。朋友,我也是罪人,我也有講過大話。若果大家要歧視同性戀者,就乾脆把我也歧視好了。

      這條法例會有逆向歧視嗎?極少,但有可能。但若果他日有基督徒被入罪,這正正彰顯了條例的不義。現在我們若寧願保障自己而不保障同性戀者,這就是我們的不義了。基督徒,本不是要有犠牲精神的嗎?

      會否令到有朝一日同性婚姻合法化?會。但我們不能因此否定同性戀者現階段需要的保障。若果他人再有人提出同性婚姻合法化,或有牧者因講論聖經而受批判,我一定是站在教會的一方。

      多謝你的留言。朋友,願神賜我們智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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